第304章 接下来是一个送分题-《大夏状元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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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的,对于这一问题,郑经暂时还只进行了陈述,尚未给师舒一个信服的答案。

    郑经当然也清楚这一点。

    只不过他连贯的表述被张籍的解释打断了而已。

    因此,他立即说道:“依我看,以上这些解释,都并不十分准确。”

    他的解释开始了。

    既然有争议,    那就说明,不管是郑康成的解释,还是何晏的解释,亦或是他人的解释,都不够准确。

    那就否定它们,重新来解。

    “想要正确理解这个‘格’字的含义,我觉得有必要对比《礼记·缁衣》里另一段类似的话。

    “《礼记·缁衣》里写道:‘教之以德,    齐之以礼,    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    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’

    “在这里,‘格心’与‘遁心’相对,而遁心可以理解为逃避之意,那么相对应,格心则可以理解为归服之意。

    “再联系《论语》中那一句的上下文,因此我认为,这个‘格’字,准确的解释应该为归服于正道。”

    郑经的完整解释来了。

    又一次引经据典,在对比之后再进行解释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……

    师舒愣住了。

    不用说,这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解释,或者说,这是在何晏以一个“正”字来解释那个“格”字的基础上,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。

    那么这一解释能让他心服口服吗?

    他细细斟酌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子曰: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    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

    按郑经的解释,这一句的大致意思,是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,用刑法来整顿他们,老百姓只会追求免于犯罪受惩罚,但却没有廉耻之心;而用道德引导百姓,用礼制去感化他们,那百姓不仅会有廉耻之心,而且有归服正道之意。

    这样解释对吗?

    很难再继续质疑。

    这是因为,自古以来,不管是道家还是儒家,求的都是一个道字,天道,人道,王道,百姓之道,正道,邪道……

    因此,    用归服于正道来解释这个“格”字,似乎更符合孔子原话的意思。

    最为关键的是,郑经的解释还引用了《礼记》中的内容来进行对比,    这样一来,不管是谁,都很难对这一解释继续挑刺。

    除非这人有本事把六经之一的《礼记》也否定。

    至少师舒是没有这个本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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